《今日靈修默想》:「所以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做什麼,都要爲榮耀神而行。」(林前10:31)
默想一: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最高原則是什麼?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是為了榮耀神!凡是不榮耀神的事,一概都不作,因為我們是神藉著耶穌基督用重價買來的。如今我們活著,不再是我們,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(加2:20)。既然我們都屬於祂,我們也都當被祂所用,為祂的榮耀而行。
默想二:既然基督徒在靈裡得自由了,那我們在凡事上都可行了嗎?神所賜的自由不只是為我們個人得益處,也是為別人的好處,叫他們同得救恩,這種造就人的自由是榮耀歸給神。
禱告:阿爸父神,感謝祢在靈裡所賜的自由。求聖靈時時鑒察我心,讓我所行的大小事都是榮耀祢,而不是虧缺或偷竊祢的榮耀。主!今天無論在何時何地,求袮使用我成為榮耀祢的器皿。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,阿們!